渤海污染取得顯著成效 海洋污染防治這盤“棋”剛開啟
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副司長霍傳林指出,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是海洋領域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首戰,從渤海當前開展的河海共治“消劣行動”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、圍填海嚴格管控等行動均是我國探索海洋污染治理的新路子。
渤海污染治理范圍定為渤海全海區和環渤海的三省一市,重點是環渤海“1+12”城市,包括天津市、遼寧省、河北省和山東省。
2018年11月底,生態環境部、國家發改委、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《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》,其中明確了3大目標,即“到2020年確保渤海自然岸線保有率保持在35%左右”“2020年底前渤海濱海濕地整治修復規模不低于6900公頃”和“2020年底前沿海城市整治修復岸線新增70公里左右”。
到目前已治理近兩年,渤海污染防治成效顯著。在2020年9月25日生態環境部舉行的9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中,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說明。數據顯示,2020年1-8月份納入“消劣行動”的10個入海河流國控斷面,實現消除劣V類,入海排污口排查實現了“應查盡查”,正在扎實推進溯源整治工作;生態恢復修復項目全部開工,已修復濱海濕地面積超過3300公頃。
同時渤海污染防治范圍內的三省一市也卓有進展。資料顯示,天津1-8月,納入消劣行動的5個入海河流斷面全部消劣,入海排污口監測溯源工作穩步推進,岸線修復任務提前且超額完成。
河北1-8月,國控入海河流斷面水質均值全部達到V類及以上,消除了劣V類;
遼寧2020年一、二季度全省渤海近岸海域優良水質(一、二類)比例均達到95%以上。組織實施14個生態修復項目,濱海濕地和岸線整治修復任務同步快速推進,已修復濱海濕地超過1100公頃。
山東2個納入消劣行動的入海河流斷面1-8月實現消劣;組織實施29個生態修復恢復項目,已修復濱海濕地2110余公頃,新增修復岸線27公里。
而這只是海洋污染治理的開始。相對于陸地環境治理,海洋環境保護仍然滯后,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短板,并存在海洋污染發現難鑒定難、污染主體錯綜復雜等問題。
另外,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污染也是我國治理海洋的阻梗之一。對此,我國擬結合《海洋環境保護法》修訂工作,繼續研究微塑料污染方面強化監管措施和治理途徑,從減存量、控增量、強監管等幾個方面切實做好各項工作。
于此同時,在2020年“十四五”污染防治即將啟程的關鍵之年,我國也啟動了《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“十四五”規劃》編制工作,謀劃“美麗海灣”保護與建設新篇章,目前正在11個沿海省(區、市)所轄的52個沿海地市開展調研,力爭編制出“管用、好用、解決問題”的規劃。(信息來源:海洋網)